熊卓为

熊卓为(1956年-2006年1月31日),女,毕业于同济医科大学,澳大利亚籍,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心血管研究所研究员、教授。

1977年,熊卓为考入同济医科大学,毕业后到武汉第二医院工作,后调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成为儿科医生。1984年,熊卓为与丈夫王建国相识,5年后,两人在澳大利亚结婚。后熊卓为跟随工作调动的丈夫王建国到新加坡国立大学做博士后,回到澳大利亚做研究员一年后,再次回到新加坡国家心脏中心,从研究员一直升职为首席科学家,创建生物和脂蛋白研究所。2004年3月,熊卓为通过教育部推荐,以澳籍华人身份,到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心血管研究所任研究员、教授。2006年初,熊卓为因腰腿疼痛,到北大医院门诊接受保守治疗。1月23日,熊卓为入住北大医院进行手术治疗。1月31日,时年49岁的熊卓为因发生术后并发症肺栓塞,在北大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1986年,熊卓为的论文《小儿症状不典型的糖尿病》在《武汉医学杂志》发表。2003年,熊卓为参与撰写的论文《米力农对非体外循环冠脉旁路移植术中血流动力学作用的临床观察》在《宁夏医学院学报》发表。2006年,熊卓为作为作者之一的论文《冠心病患者血白细胞不同亚群内载脂蛋白(a)和载脂蛋白B100含量的变化》在《中国动脉硬化杂志》发表。2008年,熊卓为作为作者之一的论文《冠心病患者外周血中载脂蛋白(a)和载脂蛋白B的表达和定位》在《北京大学学报(医学版)》发表。此外,熊卓为关于脂蛋白的研究,获得了2个国家自然科学项目基金。

人物生平

1956年,熊卓为出生在武汉的医学世家,父亲熊旭林是全国著名的泌尿科专家,母亲管慧英是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的儿科专家,她是家中三姊妹最小得一个。熊卓为从小学开始在班里的成绩就是第一名。中学后,熊卓为作为知青下乡,1977年恢复高考时,尚在下乡的熊卓为数学考了满分。

1977年,熊卓为进入同济医科大学学习,毕业后先到武汉第二医院工作,后调到母亲所在的武汉协和医院,成为儿科医生。

1984年,熊卓为与在欧洲留学的丈夫王建国相识。5年后,两人在澳大利亚结婚。后因丈夫王建国到新加坡任职,熊卓为跟随到新加坡国立大学做博士后,回到澳大利亚做研究员一年后,再次回到新加坡国家心脏中心,从研究员一直到成为首席科学家,创建生物和脂蛋白研究所。

2004年3月,因王建国回到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熊卓为也通过教育部推荐,回到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的心血管研究所,以澳籍华人身份,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心血管研究所任研究员、教授。

2006年初,熊卓为因腰腿疼痛,到北大医院门诊接受保守治疗。1月23日,熊卓为入住北大医院进行手术治疗。1月30日,手术后的熊卓为身体状况忽然恶化。1月31日,手术后的第7天,时年49岁的熊卓因发生术后并发症肺栓塞,抢救无效死亡。

科研成果

熊卓为关于脂蛋白的研究,获得了2个国家自然科学项目基金。

主要作品

相关事件

2006年初,熊卓为因腰腿疼痛,到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门诊接受保守治疗。1月18日,骨科主任李淳德给熊卓为开具了住院治疗通知单。1月23日,熊卓为入住北大医院,医院为熊卓为行腰椎管减压,椎弓根钉内固定、植骨融合术。李淳德事后称,手术很顺利。术后第三天,李淳德因临近春节放假回家,医嘱熊卓为下地运动。术后第六天,2006年1月30日中午12时,临时医嘱单显示,给予吸氧6小时,之后身体状况持续恶化,2006年1月31日,经北大医院心内科、心外科及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会诊,决定在体外循环下行开胸探查术。待普外科手术结束后,常规关胸、术外循环维持不满意,患者各脏器无技能恢复表现,家属同意放弃抢救。

2006年1月31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宣布,熊卓为因发生术后并发症肺栓塞,抢救无效死亡。2007年10月,熊卓为丈夫王建国将北大医院起诉至法院,认为参与治疗的实习医生没有执业证书,属于“非法行医”,由于医院的医疗过失造成其妻熊卓为死亡,索赔542万元。2009年7月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北大医院存在的医疗过失造成熊卓为死亡。因此,判决北大医院承担全部民事责任,赔偿王建国及其岳母共计70多万元,但法院并没有认定北大医院“非法行医”。一审判决后,双方不服,均提出上诉。

此案二审期间,经当事双方认可,北京市高级法院委托了第二次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对因果关系分析认为: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对熊卓为采取手术治疗的适应症存在质疑;同时对围手术期深静脉血栓形成的认识不足,存在检测、预防及治疗等方面的缺陷,未能早期发现深静脉血栓形成;在出现肺栓塞时,也未能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理,致使病情进一步加重,同时抢救过程中出现心脏和肝破裂。综合分析,目前材料未能发现其他可以导致熊卓为死亡的因素,北大医院的上述医疗过失造成熊卓为死亡,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010年4月28日,备受关注的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非法行医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法院驳回双方的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承担全部民事责任,赔偿死者熊卓为家属共计75万余元。对于广受争议的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非法行医”问题,法院没有给出结论。

参考资料

北大医院教授之死:双轨鉴定下的诉讼僵局.新浪网.2025-07-13

北大医院教授死于供职医院引非法行医之争.新浪网.2025-07-13

北大医学教授惨死北大医院.新浪网.2025-07-13

熊卓为.中国知网.2025-07-13

北大医院非法行医案终审 医院败诉赔偿75万余元.中国法院网.2025-07-13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