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新乡,原名普新公社,是邻水县曾经下辖的一个乡镇级行政单位,该单位存在时间截至1973年。
历史沿革
普新乡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49年12月,当时由柑子区人民政府建立了普新乡公所。在接下来的几年中,该行政单位经历了多次重要的变革。
1953年4月24日,普新乡公所更名为普新乡人民政府。
1956年1月16日,普新乡人民政府再次更名,改称普新乡人民委员会。
1958年9月22日,普新乡人民委员会转变为普新人民公社。
1960年3月22日,普新人民公社被撤销,改立为太和人民公社。
1967年1月9日,该单位再度更名为普新人民公社。最终在1973年1月15日,普新人民公社更改名称为太和人民公社,至此普新乡的名称不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