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使用许可

软件使用许可是指权利人与使用人之间签订的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这种协议下,使用人并不拥有软件的所有权,而是有权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条件下使用软件。这种使用许可不同于权利转让,不会导致所有权的转移或所有人身份的变化。目前,大多数软件交易均采取使用许可的形式,如经销许可、复制生产许可等。在软件商店购买软件或随电脑赠送的操作系统,消费者实际上只获得了软件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这些交易产生的合同即为软件使用许可合同。

种类

排他性

独占使用许可

这是一种较为严格的使用许可类型,一旦软件著作权人授予某方独占使用许可后,就不得再次授权其他人使用该软件,同时著作权人自身在此期间也不能使用该软件。这种许可方式主要适用于软件经销商,很少用于最终用户。

排他使用许可

在这种许可下,著作权人虽然不能再向第三方发放使用许可,但仍能自行使用该软件。这种许可方式同样较少应用于最终用户。

普通使用许可

这是最常见的使用许可类型,被许可人仅享有个人使用权限,无其他排他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自由地向其他人发放此类许可。在中国法律中,除非明确规定为独占或排他许可,否则默认为普通使用许可。

发放主体

主许可

指由软件著作权人直接发放的许可,通常是通过被许可人与著作权人签订软件使用许可合同来实现。

分许可

又称从属许可,是由被许可人根据著作权人的授权向其他人发放的使用许可。未经明确授权,被许可人不得随意发放使用许可。

使用范围

单机许可

限定于单一计算机的使用许可,这也是市场上的主流许可模式。此处所述的单机不包含网络环境。

场地许可

允许指定场所内所有计算机使用相关软件的许可。此许可可能涉及多个软件的批量销售或无限次复制的权利。

单人许可

被许可的软件只能由特定人员使用。在单人许可协议中,可能会规定软件仅供一人在一台计算机上使用,如果在其他计算机上安装则视为违约,除非有特别许可。

多用户许可

适用于网络环境下的许可,用户需要获得相应的网络许可。

交叉许可

一种特殊的许可方式,类似于知识产权领域的“易货”贸易。在交叉许可合同中,双方互相交换各自的知识产权使用权。这种许可方式常见于大型机构之间的合作。

区别

在软件许可合同中,普通使用许可最为普遍。几乎所有通用软件的著作权人均采用此种方式发放许可证。市面上能够买到的软件,其使用许可均为普通使用许可。只有在极为特殊的情况下才会出现排他或独占许可。在许可合同中,若未特别标注为排他或独占许可,则默认为普通使用许可。

参考资料

软件使用许可 -法律知识.软件使用许可 -法律知识.2024-11-11

什么是软件使用许可?.找法网.2024-11-11

为什么说购买软件是购买软件的使用许可?.为什么说购买软件是购买软件的使用许可?.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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