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齐光

麦齐光,1950年出生,毕业于香港大学土木工程系,持有工程学士和理科硕士学位。于1973年加入香港政府,2012年6月,被任命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展局局长。

2013年8月8日,麦齐光被裁定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被判监8个月,缓刑两年。2016年1月6日,该案在香港终极法院进行上诉审理,香港终审法院裁定上诉得直,撤销相关定罪。

人物履历

麦齐光,工程师,于1976年8月加入香港政府,任助理工程师

1994年8月晋升为总工程师;

1997年5月晋升为政府工程师;

2000年6月晋升为首席政府工程师。

2000年6月在前拓展署出任新界东拓展处处长,

2002年11月出任路政署署长。

2006年9月,出任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常任秘书长。

2007年7月香港政府改组后,出任发展局常任秘书长。

2008年8月四川省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麦先生协助推动香港特别行政区支援的5·12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项目。

2010年6月退休后,以兼职顾问身份出任发展局四川重建组组长,继续参与重建工作。

2012年6月,被任命为香港发展局局长。

人物事件

2012年7月12日,香港廉政公署拘捕麦齐光夫妇以及时任路政署助理署长曾景文夫妇,他们涉嫌在申领政府租金津贴时,违反《防止贿赂条例》。麦齐光在被捕后,宣布辞去发展局局长一职。

2012年7月30日,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决定免去麦齐光的发展局局长职务。

2013年8月8日,麦齐光因诈骗租屋津贴,被裁定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被判监8个月,缓刑两年;被裁定两项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罪名成立,判监6个月,缓刑两年。

2016年1月6日,麦齐光骗租津案在香港终极法院进行上诉审理,香港终审法院裁定上诉得直,撤销相关定罪。

获得荣誉

麦齐光,于2010年获特区政府颁发金紫荆星章,2011年获委任为非官守太平绅士。

参考资料

香港前政府高官麦齐光、曾景文因诈骗租屋津贴被判刑.中国经济网.2021-07-11

前香港官员骗租津案终极上诉法院撤销定罪.人民网.2025-07-18

港最“短命”局长麦齐光每月6万退休金或停发.中国新闻网.2025-07-18

国务院任命陈茂波为香港发展局局长 免去麦齐光职务.央视网.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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