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中案

《案中案》是马克·吐温写的美国小说。《案中案》的主要情节围绕一个富有的年轻女子展开,她违背父亲的意愿嫁给了雅各布·富勒。富勒因对她父亲的拒绝和对自己的轻视感到愤恨,决心通过虐待新娘来报复。

在被富勒虐待、羞辱并抛弃后,这位年轻女子生下了一个儿子,取名阿奇·斯蒂尔曼。阿奇长大后,母亲发现他具有惊人的嗅觉能力,就像一只血猎犬。母亲指示十六岁的阿奇去寻找他的生父,目的是摧毁那个人的平静和声誉,从而为她报仇。这个复仇情节与侦探情节交织在一起,构成了小说的双重结构。

剧情内容

上个世纪末在西部某大城市郊区发生了一起杀人碎尸案,警方迅速展开了侦破,很快就搞清楚了死者的身份,并且刑拘了一名犯罪嫌疑人。但是非常奇怪的是被拘捕的嫌疑人在被刑拘了20多天后被放了出来,案件侦破由此陷入了僵局,此案一拖就是3年。然而更加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个被放出来的嫌疑人居然马上与办案警察成了男女朋友,而且姘居在了一起。3年后嫌疑人落网后再一次进了看守所,几个月后在庭审时此案另一嫌疑人的辩护人根据偶然得到的线索当庭证实了案卷材料里没有的嫌疑人曾经从看守所出去堕胎。从而揭开了一个腐败大案。本书描写了现实生活中我们的一些执法人员腐化堕落、为所欲为的丑恶嘴脸,也描写了一些边缘群体的人们的真实生活状况。

作者介绍

马克·吐温(Mark Twain),原名塞姆·朗赫恩·克列门斯(Samuel Langhorne Clemens,1835年11月30日-1910年4月21日)是美国的幽默大师、小说家、作家,亦是著名演说家。虽然其家财不多,却无损其幽默、机智与名气,堪称美国最知名人士之一。其交游广阔,威廉·迪安·豪威尔士、布克·华盛顿尼古拉·特斯拉海伦·凯勒、亨利·罗杰诸君,皆为其友。他曾被誉为:文学史上的亚伯拉罕·林肯。海伦·凯勒曾言:“我喜欢马克·吐温——谁会不喜欢他呢?即使是上帝,亦会钟爱他,赋予其智慧,并于其心灵里绘画出一道爱与信仰的彩虹。”威廉·福克纳称马克·吐温为“第一位真正的美国作家,我们都是继承他而来”。其于1910年去世,年七十五,安葬于纽约州艾玛拉。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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