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兴,劳动模范,河南固始人,195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正文
历任竹园村农业生产互助组组长,七一农业生产合作社主任、人民公社党委副书记,河南省第一、二届人大代表。1952年起,领导群众从事农业生产,发展多种经营。1956年所在农业社的副业收入占总收入的30%。1956年遭受严重自然灾害,仍领导全社栽种水稻13000亩,并取得好收成。同年获农业部爱国丰产奖。1957年获全国农业劳动模范称号。
陈永兴,劳动模范,河南固始人,195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竹园村农业生产互助组组长,七一农业生产合作社主任、人民公社党委副书记,河南省第一、二届人大代表。1952年起,领导群众从事农业生产,发展多种经营。1956年所在农业社的副业收入占总收入的30%。1956年遭受严重自然灾害,仍领导全社栽种水稻13000亩,并取得好收成。同年获农业部爱国丰产奖。1957年获全国农业劳动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