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女,原昆明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主持全面工作,曾获“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个人”荣誉。2006-2007年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公务消费报销个人消费,贪污5.6万余元,2011年7月22日因涉嫌贪污罪受审。
简介
阮姮,2011年7月22日因被指控贪污,接受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的审理。
事件
2006年到2007年间,阮姮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到昆明一家四星级酒店消费,并购买了价值数千元的衣物、鞋子,以及价值上百元的内裤、香烟和酒水等,另外,她还用“公费”邀请朋友打网球娱乐。而这些费用,均被其通过公务消费的方式报销。公诉方调查后认为,阮姮贪污的数额达5.6万余元,已经构成贪污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2009年,阮姮被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