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权卿

李权卿,男,44岁,山东莘县人,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爆破工程师。他是河南省第二届安全生产专家,濮阳市反恐怖专家咨询组成员、阳市灭火救援专家咨询组成员,濮阳市惟一的排爆警察。现任濮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民警,三级警督。

基本介绍

曾在部队服役14年,2000年转业至濮阳市房产局工作。2004年4月作为特殊专业人才被濮阳市公安局特招入警,主要从事安检、防爆、排爆、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等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兼任濮阳市公安局民警培训中心危爆物品教官。作为濮阳市唯一的排爆专家,他总是把生的希望留给他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始终战斗在防爆排爆治爆第一线,被誉为“濮阳市排爆第一人”。对自己钟情专注的排爆事业,他从来没有退缩和彷徨。一次次生与死的抉择,他用智慧和勇气诠释着人生追求,用忠诚和鲜血续写着人生的荣光。战友们给李权卿总结了三个“最多”,受领的安检任务最多,排除的爆炸物最多,经历生与死的考验最多。入警八年,他和同事们一道先后排除销毁自制炸弹5个、航空炸弹、炮弹690发、手榴弹520颗、雷管49万余枚、各类枪支1100支、子弹13000余发、电引火头15万余个、炸药11759公斤,礼花弹26000余枚、烟花爆竹11653箱,引火线200余万米……执行各类大型活动的安检防爆任务140余次,处置各类涉爆现场104次,为侦破各类涉爆案件提供了关键的证据。在无数次与爆炸打交道的人生经历中,他以精湛的技术、严谨的作风、无畏的忠诚展现一名人民警察的大智大勇,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做出了重大贡献,被人们称作“与死神打交道的人”。

2011年5月28日,李权卿同志在处置一起非法制造烟花爆竹案件的过程中,不惧危险,连续奋战,在执行销毁作业时因爆炸物自燃发生爆炸,李权卿同志身受重伤,留下了终身残疾。受伤7个月后,伤未痊愈的李权卿又重新奔赴排爆第一线。

李权卿同志2006年10月30日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08年4月18日 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08年4月荣获濮阳市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08年11月被评为“濮阳市十大杰出青年”,2010年3月被评为“二00九年度全市反恐怖工作先进个人”,2010年5月被评为“河南省优秀人民警察”,2011年1月被评为“濮阳市十大最具有影响力人物”, 2011年4月荣获“濮阳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011年6月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优秀共产党员”,2011年8月当选为中共濮阳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2012年1月被评为“人民满意的十佳公安民警”,2012年1月被评为2011“感动濮阳”十大年度人物,并成功入选“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候选人,2012年5月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6月被河南省委授予“2010—2012年度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7月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荣誉称号。2012年9月中共濮阳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共青团市委、濮阳市公安局先后做出个《关于开展向李权卿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2012年12月31日,被评为2012“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受到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展工等领导同志的亲切接见;1月9日,受到市委书记段喜中、市长盛国民、市委政法委书记李刚等领导的亲切接见;2013年1月11日被评为首届“平安河南省”十大年度人物、并荣获河南省“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受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超峰同志的亲切接见;2月2日,省委副书记邓凯等省市领导到李权卿家里亲切慰问。李权卿同志的事迹,先后被《中央电视台》、《河南电视台》、《人民公安报》等各大媒体宣传报道。

2009年12月被濮阳市反恐办聘请为“濮阳市反恐怖专家咨询组成员”,2010年8月被濮阳市防火委员会聘请为“濮阳市灭火救援专家咨询组成员”。 2010年12月取得公安部颁发的《排爆合格证书》,成为濮阳市及豫北地区首位取得公安部排爆合格证书、列入公安部排爆专家库的专业人员。

李权卿同志就是这样,一直奋斗在排爆这个充满危险、时时与死神打交道的特殊工作岗位上,以实际行动在一次次生死考验中超越自我,用智慧和勇气展现了人生的精彩,用忠诚和奉献践行着“河南公安精神”,诠释着新时期人民警察的人生价值,用汗水、鲜血和生命谱写了热血铸警魂的无悔誓言。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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